根據互認安排,「認可經濟營運商」即獲相關海關給予特別可信賴身份的出口商或進口商,在簽訂互認安排的海關轄區進出口貨物時,可享多項通關便利,通常包括較短的清關時間及較寬鬆的檢查制度。因此,「認可經濟營運商」的貨物與標準貨物相比,檢查時間通常快80%。
「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 便利貨物通關
據香港貿易發展局特拉維夫顧問Leeann Sartena Gendelsman報道,香港已與印尼簽訂行動計劃,展開磋商,可望日後與對方簽訂互認安排。連同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的兩份新互認安排,香港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11份。之前香港已與九個最重要的貿易夥伴簽訂互認安排,分別是中國內地、印度、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及新西蘭。
去年,以色列對香港的出口總額達5.57億美元(約43.6億港元),較2017年的6.06億美元(約47.5億港元)及2016年的6.32億美元(約49.5億港元)稍為減少。這些出口貨品以寶石/貴金屬及電子設備為主。
至於香港對以色列的出口總額,2018年達7.10億美元(約55.6億港元),較2017年的8.27億美元(約64.8億港元)有所減少,當中也以寶石/貴金屬及電子設備為主。
2018年,加拿大對香港的出口總額為30.1億美元(約235.8億港元),以寶石/貴金屬及電子產品所佔比重最大,但肉類/肉類產品也為數不少。
同期,香港對加拿大的出口總額達23.6億美元(約184.9億港元),當中以電子產品、機器及服裝為主。

世界海關組織倡議 便利跨境貨物流通
香港海關是負責上述新互認安排談判工作的香港政府機構,其發言人在簽訂相關協議後表示:「『認可經濟營運商』是世界海關組織的倡議,香港一直十分支持這概念,也積極拓展香港與其他經濟體的互認安排網絡。香港與以色列及加拿大簽訂互認安排,充分體現三地海關在加強國際貨物安全及便利跨境貨物流通方面的努力。」
發言人又指:「在新簽訂的互認安排下,獲認證的香港貿易商憑藉其『認可經濟營運商』地位,可享有更佳優勢,開拓相關地區市場。我們將繼續緊密留意國際上有關『認可經濟營運商』發展,並採取主動,爭取與其他海關當局,特別是『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及地區的海關當局達成互認安排。」
事實上,發展「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已成為全球趨勢,現時多個經濟體(包括香港大部份主要貿易夥伴)已推出自己的計劃。自2012年起,香港海關推出「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首年只有9間公司獲 認證,截至2019年5月,獲認證為「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已增加至 54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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